米乐官方网站在古代战争中,盔甲的重要性远超过武器,身穿制作精良铠甲的武士,面对无甲敌人时具有极大优势。
所以古代民间私藏刀剑甚至弓箭,官府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私藏甲胄,分分钟被定性为谋反。
拿破仑战争时期,还保留了胸甲骑兵这个披甲兵种,但是后期的骑兵就呈裸奔的状态。
反正不穿盔甲打中是死,穿盔甲打中也是死,为啥还要弄一件十几斤的重甲在身上呢?
一直到二战时期,步兵们对于敌人的子弹基本没有办法,美国人鼓捣出了“布鲁斯特护身甲”,号称可以抵挡刘易斯重机枪子弹,但是这种护甲重达19公斤,一般都是给轰炸机机组成员使用,步兵穿它打仗是没可能的。
这个时期步兵手中普遍装备的是全威力步枪弹,子弹威力过剩,动能普遍超过三千焦。以美军为例,美军的.30-06子弹在100米距离能打穿10厘米厚的钢筋混凝土墙,使用穿甲弹可穿透1厘米厚的均质钢板,最远射程可达5000米。
凯夫拉能够提供超过钢材5倍的强度,重量却大大减轻,陶瓷插板的发明,则为步兵打造出金刚不坏之身。
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中,欧美军队装备的高性能防弹衣表现出非常强的防护力,这一时间段的弹甲之争,防弹衣占据了上风。
美军装备的“拦截者”防弹衣,当插入碳化硼陶瓷插板后,就为士兵提供了最高级别的战场防御力。
曾经有驻伊拉克美军士兵在75米距离被SVD击中,倒地后迅速爬起,事后发现被命中部位只是有些瘀伤。
某些网帖中所说子弹命中防弹衣后,巨大动能会导致肋骨折断,内脏受损,实战的结果是优秀的防弹衣可以避免这些附带伤害。
而美军防弹衣最著名的战例来自海豹突击队队员麦克-戴,在伊拉克执行战斗任务时,他冲进一所房子,遭到埋伏在里面4名敌人的袭击,身中27枪,有11枪打中防弹衣,16枪命中身体其它部位。
不过这也引发了新的问题,比如美军就很忧虑现有的轻武器难以击穿俄罗斯军队的防弹衣,考虑换装M4A1。
据外媒透露,美军目前考虑的步枪有三款,第一是用德国的HK416,美军编号M27,另外一款是AR10步枪,口径7.62mm,还有一款步枪是全新口径的6.5mm步枪。
现阶段美军使用的5.56毫米M855A1子弹,其穿甲能力号称已经超过7.62mm NATO普通弹的水平,在385米距离可以穿透1厘米厚的均质钢板。
即便如此,对付有防弹插板的四级防弹衣,不光是它力不从心,就连7.62mm钢芯弹也难以穿透。
所以上述三种步枪无论哪种,都无法改变现阶段的尴尬情形,打不穿的还是打不穿。
目前步兵火药武器的发展已经到了瓶颈,在武器重量、口径、子弹大小的严格制约下,想制造出一支口径小、重量轻、穿甲能力强的轻武器,这些性能指标是互相矛盾的。
唯一的希望是电磁步枪技术取得突破,当高能电池取得进展后,电磁步枪能够发射速度超过8马赫的子弹,可以击穿轻型装甲车,到那时,防弹衣又会迎来一个需要跨越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