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后,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仅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结合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选址符合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前提下,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二、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行过程遵循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运营期高浓酸性废水、低浓酸性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废气处理废水一起进入3#污水处理站2#含氟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二级除氟)处理,高浓碱性废水、低浓度碱性废水经3#污水处理站1#双氧水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中和)处理,以上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3#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缺氧好氧工艺)处理,3#污水处理站出水接管八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废水直接接管八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接管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硅太阳电池-电池制造”限值要求。
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制绒酸性废气、酸性废气(含抛光废气、PSG清洗废气、去除绕度废气、清洗废气)、图形化废气、镀膜废气(含前LPCVD废气、磷扩散废气、PECVD镀膜废气、氧化铝沉积废气、CVD镀膜废气、TCO镀膜废气)、印刷废气(含掩膜浆料印刷废气、丝印废气)。制绒酸性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图形化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由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镀膜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经燃烧塔+一级碱喷淋处理后,与图形化废气一起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印刷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有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中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的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及表1厂界限值。(三)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废主要为
:废晶硅碎片、靶材基座、废一般包装材料、生化污泥等,交由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含银碎片、废包装材料、废弃的含油手套、抹布、除尘灰、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含氟污泥经鉴别分析危险特性后确定处置去向。若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不属于危险废物,可交由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单位处置;含氟污泥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等要求进行危险特性鉴别。(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以生产区域(含生产车间、研发车间、仓储设施、污水处理站等)边界为起点设置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变更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企业是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你公司应对厂区内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存在安全风险的相关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六、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他行政许可。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九、你公司应按应急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切实采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才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审。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扬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